新華社福州6月30日電(記者 孟昭麗、劉卓)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福建將制訂和完善農民工子弟學校設置標準和審批辦法,把農民工子弟學校納入民辦教育管理範疇,實行統一規範管理,引導農民工子弟學校步入正常發展軌道。
目前福建省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以公辦學校為主,但由於城區公辦教育資源不足,各地還存在少數以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為主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這些農民工子弟學校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的不同需求,緩解了城區教育資源緊缺的狀況,方便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
為此,福建各地將堅持扶持和管理並舉,促使農民工子弟學校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根據規定,各地將積極幫助農民工子弟學校解決實際困難,在辦學場地、辦學經費、師資培訓和教育教學等方面對農民工子弟學校予以支持和指導。同時,各地還將嚴格農民工子弟學校收費管理,加強農民工子弟學校的衛生與安全管理,加強農民工子弟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規範其招生、轉學等手續辦理,確保學生不輟學。
目前,福建各地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已經充分考慮到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的需求,預留教育用地,擴大城區教育資源,逐步提高公辦學校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能力。根據相關規劃,力爭到2012年,由公辦學校和受政府委託的民辦學校接收絕大部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據了解,福建各地下一步將對農民工子弟學校進行全面清理和整頓,按照設置標準和審批辦法,對這類學校進行一次集中清理登記和整頓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