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7月11日電(記者肖思思、葉建平)四川將優先安排與災區群眾生活、生産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這是記者從日前出臺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中了解到的。
《意見》規定,在財政政策上,將整合省直各部門基本建設投資,協調並調整省、市(州)、縣(市、區)三級基本建設投資和結構,按照災後恢復重建規劃支持重大項目建設,優先啟動應急項目,先期安排與災區群眾生活、生産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
《意見》明確,將努力籌措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省和受災市(州)、縣(市、區)三級要整合一般預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彩票公益金、預算外資金、其他財政性資金(含捐贈資金),建立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基金,與國家災後恢復重建基金統籌安排,用於災區恢復重建。將給予重災區過渡期財力補助。
《意見》還規定,將減免災區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從2008年7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免收證照工本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對汶川、北川、青川、綿竹、什邡、都江堰等18個縣(市)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
運輸帳篷、活動板房的車輛以及由省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安排的救災物資車輛,經鄉鎮以上政府統一組織運輸臨時轉移安置和集體返鄉災民的客車,憑救災物資調撥單和運管部門開具的派車單可免繳通行費。對環境檢測收費減半收取,免收重災區營運旅遊汽車客運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