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7月13日電(記者訾紅旗)截至目前,河南已將11.7億元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全部兌付到出租車、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島際水運、林業、漁業六個行業的應補貼對象。
據悉,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經河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河南省財政廳于6月23日緊急撥付11.3億元,對六個行業給予財政補貼。另外,各市、縣又積極籌措落實4000萬元出租車油價補貼。
具體補貼資金分配仍沿用以前的辦法,即對漁民和漁業企業,按漁船馬力數計算;對島際水路客運和國有林業企業按用油量計算;對國有林場和苗圃按面積計算;對城市公交和農村道路客運,按標臺計算;對城市出租車按車輛計算。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此次調整油價對出租車經營者全額給予補貼,並要求各地務必在7月1日前將出租車補貼資金兌付到出租車經營者手中,其他行業的補貼資金7月10日前兌現給補貼對象。具體補貼期限為2008年5月以前的調價補貼時間為一年,6月20日新調價的補貼時間為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