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 徐博)記者14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質檢總局近日對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産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等6個省、直轄市48家企業生産的64種産品(不涉及出口産品),産品實物質量抽樣合格率為95.4%。
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是家用太陽能熱水器和太陽能空調採暖工程應用的關鍵部件,主要用於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真空管型太陽集熱器、各類太陽熱水工程等。
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有:個別産品平均熱損系數不合格,真空管的平均熱損系數高,真空管保溫性能差,吸收的熱量保存不住,起不到應有的節能效果;個別産品真空品質不合格,真空品質反映了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的真空壽命,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的真空壽命越長,則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的壽命越長;個別産品太陽吸收比不合格,太陽吸收比反應了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吸收太陽能輻照的能力,太陽吸收比越高,全玻璃真空太陽集熱管吸熱性能越好。
其中,揚州市邗江金聖能源設備廠的QB-AL-N/AL-37/47-1500-1型産品真空品質、抗機械衝擊、太陽吸收比、真空集熱管的長度偏差不合格;濰坊明旭陽光太陽能有限公司的φ58×1800型産品平均熱損系數、真空集熱管的長度偏差、耐壓不合格。
針對抽查中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國家質檢總局已責成各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按照産品質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産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理,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