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14日電(記者 周英峰、劉錚)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14日發佈的公報顯示,2007年全國單位GDP能耗為1.160噸標準煤/萬元,比2006年降低3.66%。
公報指出,根據農業普查後全國GDP修正結果計算,2005年、2006年全國單位GDP能耗分別為1.226噸標準煤/萬元、1.204噸標準煤/萬元,2006年比2005年降低1.79%。
公報公佈了2007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單位GDP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GDP電耗。數字顯示,在單位GDP能耗指標中,北京市同比下降6.04%,降幅最高;海南省同比下降0.80%,降幅最低。在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指標中,北京市同比下降10.81%,降幅最高;海南省同比下降2.63%,降幅最低。在單位GDP電耗指標中,黑龍江省同比下降5.95%,降幅最高;內蒙古自治區同比上升10.13%,升幅最高。
公報指出,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的統計範圍是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的工業法人企業。GDP和工業增加值按照2005年價格計算。統計範圍不含香港、澳門和台灣,另外西藏自治區數據暫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