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2日電(記者 唐召明)鐵道部、公安部22日聯合發出通告,自即日起至9月20日期間,對乘坐火車的旅客攜帶的物品和通過鐵路托運的包實行更為嚴格的安全檢查。
為確保北京奧運會的安全,自即日起至9月20日期間,違法攜帶危險物品上火車的旅客,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旅客應自覺接受、配合鐵路部門在車站、列車上的安檢工作,嚴禁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不得匿報或謊報。
即日起,行李包裹托運人將實行實名登記;收貨人要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否則鐵路部門有權拒絕交付。
此外,對拒絕接受安檢或堅持攜帶違禁物品的旅客,鐵路部門可禁止其進站乘車;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虛報品名登記的托運人,鐵路部門將依法拒絕其托運行李物品。
北京鐵路警方由此提醒乘坐火車的旅客: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不得隨身攜帶,應一律放入行李中托運。
經檢查發現可疑物品的,旅客應自行取出並接受進一步檢查,若已攜帶上述物品進站上車的,應主動交給鐵路工作人員妥善處置,禁止在車站及列車上放置或者隨便拋棄爆炸或危險物品。
禁止攜帶的部分物品目錄有:
一是槍支、械具類(含主要零部件),包括公務用槍和民用槍,以及其他槍支:倣真槍、道具槍、發令槍、鋼珠槍、催淚槍、電擊槍、消防滅火槍等;具有攻擊性的各類器械、械具,如警棍、催淚器、電擊器、防衛器、弓、弩等。
二是爆炸物品類,包括彈藥、爆破器材和煙火製品。
三是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三棱刀等。
四是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以及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
五是毒害品,包括氰化物、砒霜、毒鼠強、汞(水銀)、劇毒農藥等劇毒化學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
六是腐蝕性物品。
七是放射性物品。
八是傳染病病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