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7月25日電(記者 陳忠華 晏國政)山西省環保局近日決定,在全省重點城市的大型公共場所開展環境空氣質量的監測工作,並定期發佈全省重點城市公共場所環境質量報告。
山西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説,上述做法在全國還是首次。目的是為了加強對公共場所環境空氣質量的監督管理,防止發生公共場所環境污染事故,維護公眾身心健康。
據介紹,山西省開展監測的城市有太原、大同、陽泉等11個省轄市。首期監測對象為各市的飛機場、火車站、汽車站的候機(車)室。每個城市還要選擇1個影劇院、1家大型超市、3家大型賓館、酒店的室內經營場所作為監測對象。監測項目為一氧化碳、氨、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六項。
山西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説,監測工作從今年第三季度開始,每季度進行一次監測,監測結果于季度末在媒體上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