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8月3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近日出臺政府規章,嚴令禁止陳化變質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
根據規定,浙江省要建立糧食銷售出庫質量檢驗制度,禁止陳化變質、不符合食用衛生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陳化糧(重度不宜存糧食)銷售的管理。
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從事飼料用糧、工業用糧的加工企業須建立糧食經營臺賬並向所在縣(市、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糧食行業協會應當完善行業服務標準,倡導誠信經營,加強行業自律,為糧食經營者提供諮詢、評價、技術指導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