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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實施"強塘"工程 省市縣鄉村逐級簽訂責任書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15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杭州8月15日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政府決定實施“強塘”工程,由省到市、縣、鄉、村,逐級層層簽訂責任書,以確保全省水庫、海塘、江堤的安全穩定。

    浙江省地處東南沿海,一向是颱風的多發省份,新中國成立以來已受颱風影響約200次,今年已經遭遇了“海鷗”、“鳳凰”等颱風的明顯影響。1997年第11號颱風過後,全省人民“砸鍋賣鐵”興建了1400公里標準海塘。

    就像機器運轉久了要維護、加油一樣,病險水庫、海塘、江堤等都要全面“升級”。“要像養護高速公路一樣維護好它們。”浙江省水利廳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在三年內完成三類壩庫和重點小型二類水庫除險加固,搞好海塘、江堤加固維修和配套工程建設,開展病險山塘整治並建立健全巡查制度。

    浙江省政府在近日與各市及省級部門簽訂的責任書中明確提出,建立完善“強塘”工程組織責任體系,市、縣、鄉、村要逐級簽訂責任書,分解落實“強塘”工作責任。各級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第二責任人,也是直接責任人。每項工程都必須落實領導責任人和技術負責人。

    此外,各市年度實施計劃建設任務要逐項分解到建設單位,要明確各項工程完成時間、質量標準、資金籌措方案,加快建設,保證質量,確保年度計劃完成率和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加快易澇常災地區的防洪排澇工程建設,縣以上城市防洪按規劃達標,城市擴大區防洪排澇工程同步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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