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日電(記者岳德亮)低收入群體富裕起來了,才是真正全省富裕了。浙江省政府近日決定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為落實責任,省政府將與各市政府簽訂“實施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責任書”,再由市落實到縣(市、區)。
浙江省的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2008-2012年)旨在以提高低收入群眾致富能力和收入水平為中心,把統籌城鄉發展與統籌區域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加快低收入群眾增收致富奔小康步伐,主要對象分別是2007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500元的農戶和2007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的城鎮家庭。
到計劃完成時,浙江省既定的目標是: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全面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基本消除絕對貧困現象,教育救助全面覆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願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1人實現就業,醫療救助全面覆蓋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低收入家庭。
浙江省政府指出,“低收入群眾增收行動計劃”由縣(市、區)政府為責任主體,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深入基層調研,加強指導、督促與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而且,要全面建立低收入農戶檔案和城鎮低收入家庭檔案,加快建設城鄉扶貧信息管理系統。全面建立“一戶一策一幹部”的幫扶機制,落實幫扶人員,做到分類指導、分戶決策、幫扶到戶、責任到人。加強扶貧動態監測體系建設,為扶貧工作提供準確、可靠的決策依據。
據了解,浙江省政府要把該行動計劃列入對各級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內容,省裏每年對各市縣的實施成效進行評估。市、縣(市、區)每年對“一戶一策一幹部”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激勵基層幹部安心、紮實工作,為增進群眾利益多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