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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起源和運動員分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 2008年北京殘奧會將於9月6日至17日舉行,自1960年羅馬殘奧會以來,北京殘奧會已經是第13屆夏季殘奧會。

    殘奧會起源

    4年一屆的殘疾人夏季奧運會,自1960年在意大利羅馬開始舉辦以來,到2008年北京殘奧會已經是第13屆。殘奧會的起源最早要追溯到二戰後的歐洲,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戰場上的傷殘士兵,自發組織起來進行康復活動,這便是現代殘疾人體育運動的雛形。1948年,英國斯托克·曼德維爾國立脊髓損傷中心舉辦了殘疾人體育比賽,當時有16名坐在輪椅上的傷殘士兵參加。此後,該運動會每年舉行一次。

    1952年,由於荷蘭運動員的參加,該運動會演變為國際性體育活動,這就是“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前身。

    1960年,在羅馬第17屆夏季奧運會結束兩周後,來自世界23個國家和地區約400名傷殘運動員聚集到羅馬,參加第九屆國際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而這屆運動會後來也被國際奧委會正式承認為第一屆“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

    1976年,國際殘疾人組織決定,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與世界殘疾人運動會合併,在加拿大的多倫多舉辦了第一屆國際傷殘人士奧運會,來自38個國家的1657名殘疾人運動員參加了比賽。1988年漢城(首爾)殘奧會以後,國際奧委會決定,夏季奧運會和殘奧會必須在同一城市舉行。2000年,國際奧委會和國際殘奧委會簽署協議規定,申辦奧運會的城市,必須同時申辦殘奧會;奧運會結束後一個月內,在奧運會舉辦城市的奧運場地舉行殘疾人奧運會。

    殘奧會運動員分級

    為了保證在比賽中盡可能公平、公正和安全競爭,要對參賽運動員的殘疾情況和運動能力進行評估,根據具體參賽項目的要求,將殘疾程度戓運動能力差不多的選手盡可能分在一起進行比賽。

    殘疾人基本分級:

    視力殘疾(IBSA):分為3個級別,B1、B2、B3級。

    腦性麻痹(CP-ISRA):分為8個級別,1-4級(坐椅子參賽)、5-8級(不坐椅子參賽)。

    脊髓損傷(ISMWSF-IWAS):分為8個級別,1A、1B、1C(四肢癱)、2、3、4、5、6級(截癱)。

    截肢和其他肢體殘疾(ISOD-IWAS):截肢分為9個級別,A1-A9級。其他肢體殘疾分為6個級別,L1-L6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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