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0日電(記者姚潤豐)治污是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成敗的關鍵。為確保實現南水北調東線工程“清水廊道”目標,國務院南水北調辦公室、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南水北調東線京杭運河段航運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蘇、山東兩省採取綜合治理措施,防治航運業帶來的污染,滿足輸水對水質的要求。
南水北調東線工程主要利用京杭運河及其平行河道延伸擴挖,兼顧調水、航運、防洪、排澇、灌溉等多種功能和效益。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京杭運河水上運輸日趨繁忙,南水北調東線工程實施以後,京杭運河又被賦予向北方輸送生産生活用水的功能。目前,運河水上交通運輸活動所産生的油廢水、沖洗船艙(甲板)污水、生活污水、垃圾及糞便等污染物直排現象依然存在,航運事故也偶有造成一些污染,影響了東線水質的改善。
通知要求,江蘇、山東兩省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推進船型標準化進程,逐步實現污染物船內封閉、收集上岸,同時,要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南水北調東線京杭運河段港口建設,整合現有港口岸線資源,統一規劃規模化、集約化、環保型的現代化公用港區,有條件的新建作業區儘量遠離調水主通道。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理和運營管理機制,確保已建的船舶垃圾和污(油)水回收站正常運轉。
通知強調,兩省要加強船舶防污設備日常檢查,建立健全《南水北調東線京杭運河段船舶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加快建設船舶污染防治應急體系,提高危險品船舶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通知還指出,兩省要根據南水北調東線京杭運河段水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實際情況,儘快研究提出有關航運水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方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論證後,納入《京杭運河航運綜合治理髮展建設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