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9月22日電(記者 程紅根)據河南省紀委、省監察廳有關負責人通報,河南省已對登封市廣貿工貿有限公司新豐二礦“9·21”煤與瓦斯突出事故作出初步處理意見,登封市市長被建議免職。
據河南省紀委副書記、監察廳長王流章在河南省委、省政府21日晚間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産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上通報,對登封市廣貿工貿有限公司新豐二礦煤與瓦斯突出事故有關責任人的初步處理意見如下:
責成鄭州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責成鄭州市委副書記、市長趙建才同志,市委常委、副市長胡荃同志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給予登封市委書記張學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免去吳福民同志登封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職務,建議免去其登封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建議免去張宏偉同志登封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待事故原因徹底查清後,再依據國務院調查組的調查意見,對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進行嚴肅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月21日1時10分許,河南登封市廣貿工貿有限公司新豐二礦在技改過程中,井下六平巷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當班下井108人,截至9月21日11時,組織64人安全升井,經搶救7人生還,37人遇難。
目前搶險工作已經全部結束,各項善後工作正在緊張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