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公告,撤銷蒙牛、伊利、光明三家企業液態奶産品中國名牌産品稱號,並重申今後將不再直接辦理與企業和産品有關的名牌評選活動。這是質檢總局在加強企業監管和明晰自身定位方面邁出的重要一步。
在這次影響惡劣的“三鹿奶粉”事件中,受到公眾譴責的不僅是無良廠家,授予制奶企業“中國名牌産品”稱號的國家相關部門也受到質疑。人們不能不問的是,三鹿、蒙牛等公司“國家免檢産品”資格是如何拿到的?獲得免檢資格的企業,監管部門真的就“一發了之”嗎?
對普通老百姓而言,購買商品尤其是事關生命健康的食品,圖的就是“吃著放心,用著安心”。而企業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急需有一個權威機構來對其産品質量予以認可,於是各類“評選”和“標誌”等認證活動才有了市場。
從推進中國名牌發展戰略的角度看,這樣的活動具有一定積極意義,但隨著評選的過多過濫,圍繞公平公正的爭議和質疑不斷升級,造成一些混亂。事實上,商品質量的優劣,最終只能由消費者説了算,沒有哪個産品的品牌是靠行政機構或其所屬的仲介組織人為評選出來的。
此次的“三鹿奶粉”事件,繼“牙防組”事件之後,使公眾再次對監管部門頒發的“名牌産品”産生了信任危機。因為不少消費者購買三鹿嬰幼兒奶粉,就是衝著質檢部門頒發的“名牌”招牌去的。
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一個民族品牌的培養和壯大往往需要付出大量心血。作為企業,提高品牌意識,追求利益最大化,固然重要,但不能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為了一時利益而殺雞取卵;作為質量監管部門,更應該站在振興民族産業的高度,以紮實嚴格的監管,呵護來之不易的民族品牌。不能髮發“招牌”,更不能發了“招牌”就當“甩手掌櫃”。這樣不僅是對企業和公眾的不負責,對政府公信力的傷害也是無法彌補的。
9月21日上午,溫家寶總理在北京看望“奶粉事件”患病兒童時,深刻地指出,“在這起事件中,暴露出政府監管不力,也反映出一些企業缺乏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我們不僅要追究領導責任,對這樣的企業,也要堅決整頓、處理,一個也不放過!”
近日來,全社會各方聯動,快速處理“三鹿奶粉”事件的透明度和力度,令人在憤憤之餘備感振奮——監管部門和地方領導被問責,企業負責人被刑拘,患病嬰兒得到及時救治,合法奶農的利益受到保護……如果各方合力以此為契機加強産品質量監管,凈化市場環境,就可以如溫總理期望的那樣,“把食品安全工作進一步抓好,讓壞事變成好事”。(蘇顯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