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0月4電(記者岳德亮)浙江省物價局日前同意調整嘉興市區城市供水價格,並對“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式計量水價。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的批復,新標準自今年11月1日(用水時間)起執行。“一戶一表”抄表用戶每月用水量在17立方米及以下的到戶價為2.50元/立方米;18至30立方米的為3.30元/立方米;31立方米及以上的為4.10元/立方米。
據了解,即使在強化節水的前提下,2010年浙江省需水量為288億立方米,仍存在相當大的缺口,特別是環杭州灣和溫臺沿海地區的缺水量較大。目前,全省人均水資源量僅為1814立方米,低於全國平均水平。
據浙江省物價局介紹,目前,浙江省內很多地區已經實行了階梯式計量水價制度,如寧波市、舟山市、紹興市以及溫州市的洞頭縣和台州市的玉環縣。
階梯式水價的實行很快就“擰緊”了居民生活用水的水龍頭。如寧波市自2006年7月1日開始實行階梯式水價。在當年7月、8月持續高溫情況下,寧波市用水量基本維持在每日92萬噸,與往年相比平均日節水近6萬噸。
浙江省政府規定,實行超計劃累進加價和階梯式水價制度後,用水戶拒不繳納水費的,縣級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等將予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