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10月30日電(記者彭洋)太原市教育局日前制定出臺了《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迅速、有序、高效地處理好全市教育系統內的突發事件,保證在第一時間內集中有效力量投入搶險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産損失。
這個《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包括太原市行政區域內各大中小學校(含幼兒園)、職業學校及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造成或可能造成的火災、水災、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交通、校舍倒塌、校外大型活動等引起的人身傷害及財産重大損失的突發事件。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過程和性質,分為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各級教育機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立日常監測機構,依法開展校園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包括由於火災、飲食、疫情、校舍倒塌、交通、集體活動等教育教學活動可能或已經造成的傷害。事件發生後,太原市教育局將根據學校提供的信息及危害程度,可能發展的趨勢,及時做出相應級別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特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個預警級別。太原市教育系統要建立健全教育系統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突發事故信息報告系統;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校園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後,太原市教育局要求按照“統一指揮、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的原則,根據級別分別做出反應,並根據事件突發性質、危害程度、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和減少危害及影響。為了保證應急預案在事件發生後及時發揮作用,這個預案提出了十項應急保障措施:信息保障、指揮系統技術保障、搶險裝備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衛生保障、治安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避難場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