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31日電(記者劉錚、周英峰)國家統計局31日發佈的報告顯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別實際增長7.1%、7.2%。
統計顯示,我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978年的133.6元發展到2007年4140.4元,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7.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43.4元增長到13785.8元,年均實際增長7.2%。
報告指出,城鄉居民在收入總量快速增長的同時,收入結構發生變化,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
農村居民經營性收入成倍增長,家庭經營收入成為農民收入主體。工資性收入佔純收入比重由1985年18.0%上升到2007年38.6%,貨幣收入率從1980年52.3%提高到2007年85.6%。
城鎮居民工薪收入大幅增長,佔比有所下降。經營凈收入和財産性收入成倍增長,成為收入增長新動力。經營凈收入佔家庭總收入比重從1990年的1.5%擴大到2007年的6.3%,財産性收入佔家庭總收入比重由1.0%提高到2.3%。
統計顯示,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財産性收入為348.5元,比1990年增長21.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