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將建立基本農田建設集中投入制度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王立彬)為確保糧食安全的物質基礎,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國家將在公共財政、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基礎上建立穩定的基本農田建設集中投入制度。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3日在解讀《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加強基本農田保護方面的新舉措時表示,基本農田是耕地中的精華,全國現有基本農田幾乎承擔了全部的糧食生産任務。《綱要》對基本農田質量首次提出定量化的劃定依據和考核標準,對非農建設確需佔用基本農田的提出“先補後佔”原則,與此同時確定了國家加強基本農田建設的集中投入制度。
國家基本農田建設集中投入制度具體包括三個層面:一是要加大公共財政對糧食主産區(主産縣)和主要農業生産基地基本農田保護區建設扶持力度。二是在充分用好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和土地出讓金基礎上,爭取政府支持,多層次多渠道籌集資金,與農業綜合開發、耕地質量建設、農田林網建設等相結合,爭取各類農業和水利建設資金,按照地方政府統一規劃、分步實施、部門管理、項目運作原則,向基本農田保護區傾斜。三是制定扶持政策,積極鼓勵農民自願出資出勞,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
據介紹,我國現有基本農田中,中低産田約佔七成,基本農田利用不充分,農田基礎設施條件較差。由於保護責任未完全落實,管理制度和手段不完善,利益機制不健全,直接影響到地方政府履行責任和廣大農民保護基本農田的積極性。在國家用於反哺農業、反哺土地的資金越來越充足情況下,《綱要》提出健全基本農田保護的經濟激勵和制約機制,加大非農建設佔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成本,加大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財政補貼力度,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作為國家確定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規模的重要依據,實行保護責任與財政補貼相挂鉤。同時探索建立耕地保護基金,落實對農戶保護耕地的直接補貼,充分調動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全國城鎮閒置土地相當於全國一年新增用地
新華社北京11月3日電(記者王立彬)調查顯示,目前全國城鎮規劃範圍內共有閒置、空閒和批而未供的土地400萬畝,相當於全國一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已成為保障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當務之急。
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3日在解讀《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年)》時表示,據調查,目前全國城鎮規劃範圍內共有閒置、空閒和批而未供的土地26.67萬公頃(400萬畝),相當於全國一年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一些地方在城鎮建設中盲目攀比,貪大求洋,搞花園式工廠、寬馬路和大廣場,浪費十分嚴重。工業用地利用強度普遍偏低,部分地區單位土地投資強度每畝只有幾十萬元,工業用地平均産出率遠低於發達國家水平,全國工業項目用地容積率僅為0.3至0.6,造成了隱性的土地閒置。同時,我國農村建設用地與農村人口變化呈逆向發展趨勢,1997年至2005年,我國鄉村人口減少9633萬人,農村居民點用地卻增加11.75萬公頃(176萬畝)。
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在我國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況下,必須嚴格控制建設規模,努力轉變土地利用方式,加快由外延擴張向內涵挖潛、由粗放低效向集約高效轉變。為此,《綱要》強調利用土地規劃手段參與宏觀調控,扭轉建設用地低效擴張的慣性趨勢,促進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通過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促進形成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倒逼機制”,以土地供應的“硬約束”來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
據介紹,《綱要》將進一步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調控作用,嚴格劃定城鎮工礦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擴展邊界,重點加強對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管住全國建設用地總量;通過規劃引導、稅費減免、政策優先等手段,加大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力度,整合城鎮閒散用地,盤活建設用地存量;合理調控城鎮工礦用地增長規模和時序,從嚴控制城鎮工礦用地中工業用地比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用好建設用地增量。同時將積極推廣各項建設的節地技術和模式,科學引導城鄉地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積極探索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集約用地技術,以新技術、新模式拓展建設用地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