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重慶11月20日電(記者黃豁)重慶武隆縣檢察院日前分別以涉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重大責任事故罪,依法對“10·28”重大安全事故7名責任人予以批准逮捕。
這7名責任人分別是芙蓉江大橋項目部經理黃鋼、項目部副經理唐欣、項目部總工程師劉平、勞務承包總負責人周平、施工安全員黃譽、纜繩吊操作員文德生、纜繩吊維修保養員梅運兵。
10月28日20時20分許,重慶市武隆縣浩口鄉境內的芙蓉江跨江大橋施工現場發生載人吊鬥墜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12人受傷。事發地位於武隆縣浩口鄉境內重慶渝通公路工程總公司承建的芙蓉江跨江大橋施工現場。事發當晚,23名工人乘坐鋼絲吊籃上晚班,因鋼絲繩斷裂,載人吊鬥墜落至橋面,當場造成9人死亡,在送醫途中又有2人死亡,另有12人受傷,其中重傷5人。
事故發生後,重慶市檢察院第三分院與武隆縣檢察院介入,到現場了解事故原因,配合事故調查組收集取證,引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武隆縣檢察院受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後,隨即指派經驗豐富的檢察官負責審查、復核相關證據,並及時對7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決定。
經檢察機關審查,這是一起在生産、作業過程中不服從管理違章作業,勞動安全生産設施與安全生産條件不符合規定,相關管理人員不落實安全生産措施造成的重大傷亡事故。
武隆縣“武務路”芙蓉江大橋于2006年動工修建,2007年初項目部安裝好纜索吊,後未進行安全檢測便投入運行,平時不僅載物,也載工人上下班。2008年初,質檢部門發現用纜索吊載人後,下令禁止。同時,項目部也發文明令禁止,製作了不準載人的警示牌,但因工人上下班路途較遠、花費時間長,相關管理人員對禁令熟視無睹,仍然採用纜索吊載工人上下班。10月25日,有工人發現纜繩挂繩“起毛”(即挂繩表面有部分鋼繩斷裂),報告後仍未引起相關人員的重視。10月28日晚,23名工人乘坐纜繩吊上班,因纜繩吊挂繩斷裂,導致11人死亡、12人受傷的嚴重後果。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