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12月1日電(記者沈汝發)福建省日前出臺《關於金融支持福建省節能減排的指導意見》,將重點對循環經濟、節能環保産品的研發和生産、節能減排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和節能減排項目的建設和改造提供金融支持。
福建金融部門將加大對列入國家級循環經濟試點園區、試點項目和福建省發展循環經濟的重點項目、重點工程的信貸投入,支持重點循環經濟示範企業、重點循環經濟示範園區建設,支持創建工業園區循環經濟體系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支持建設工業廢料、家電等回收加工企業和廢舊物資交易市場。
支持節能環保産品的研發和生産。重點支持節能環保技術的推廣運用、擴大節能環保産品的生産,鞏固和提高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的節能環保技術和産品的市場佔有率。扶持一批滿足環境治理要求,擁有主導技術和主導産品,具有一定競爭能力的節能環保骨幹企業,以及為大企業和總承包公司提供專業化配套服務的專業化中小型節能環保企業發展。
支持節能減排技術服務體系建設。重點支持為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産提供諮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等服務的專業化節能減排服務機構的發展,積極探索信貸支持企業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改造的新模式,促進節能減排服務産業發展壯大。
福建金融部門將支持重點用能行業、重點用能企業開展節能技術升級改造;支持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重點支持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支持企業與高校和科研單位合作,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産學研結合的節能減排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