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海口12月13日電(記者 鄭瑋娜)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和海南省財政廳獲悉,海南將從2009年1月1日起取消義務教育階段借讀費。
借讀費是由於學生跨省、市(地)、縣(市、區)借讀,佔據了當地一定的教學資源所收取的費用。根據海口市教育局、物價局等相關部門審核的2008年春季海口市中小學(民辦學校和國有民辦學校收費標準不在此列)收費標準,對於城市公立的初中、小學生而言,屬借讀的學生交借讀費,初中每生每學期500元,小學每生每學期300元。
學校向借讀生收取的借讀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一般都是統一上繳財政戶頭後,需要的話再打申請報告要求回撥,用於學校改善辦學條件等日常開支和其他花銷。記者從海南省財政廳非稅處了解到,目前,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財政廳等相關廳局依據國家通知所制訂的取消借讀費的文件正在會簽中,可以透露的是,取消借讀費後,相關資金缺口由同級財政安排經費。
海口市第一中學校長馬向陽説,支持取消義務教育階段的借讀費,但政府要切實加大投入,加強薄弱學校的建設,實現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