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宜昌12月25日電(記者江時強、徐燁)記者從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獲悉,從12月25日起,航行在長江三峽大壩——葛洲壩之間40多公里河段的船舶,實施分道航行的原則,以優化三峽水域通航環境,改善通航秩序,確保兩壩間水域安全。
分道航行的基本內容是:船舶航經長江三峽兩壩間水域,在每年6月1日18時到9月30日18時的洪水期期間,以“上行走緩流或航道一側,下行走主流或航道中間”為基本原則設置航道;每年10月至次年5月非洪水期期間,船舶各自靠右航行。
2003年6月三峽工程蓄水成庫以來,長江中上遊航運條件大大改善,船舶運力結構逐步優化,自航船增多,小型船隊相應減少,船舶向大型化、標準化、大功率化轉變。上行船舶受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慣性思維和本身船舶性能優化的影響,自發地改變多年的習慣航法,在過河段水域不過河,而選擇沿本船右舷一側水域繼續上行。部分船舶過河、部分船舶不過河的混亂局面導致了船舶航路交叉、會遇頻繁,這給船舶航行帶來了巨大隱患,實行兩壩間分道通航、規範船舶航路成了三峽水域航船的共同呼聲。
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于2004年著手研究規範兩壩間航路。2008年9月4日,交通運輸部批准《長江三峽大壩——葛洲壩船舶分道航行規則》,決定自2008年12月25日起試運行,2009年1月1日起正式運行。
長江三峽水域分道航行的實施,將進一步規範航路,在保障安全的基礎上,提高三峽、葛洲壩船閘通航設施的運用效率,滿足日益優化的大型化、標準化船舶通航需要,三峽兩壩間水域將成為一條安全、暢通、快捷的“水上高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