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月4日電(記者張曉晶)山東省近日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擴大廉租住房保障範圍,2010年基本實現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及棚戶區改造問題。
山東省在近日出臺的“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提出,在現有廉租住房保障範圍的基礎上,確保到2010年底廉租住房保障累計達到10萬戶,其中實物配租比重不得低於30%,基本實現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
為此,山東要求各級政府確保廉租住房資金的足額到位,各級財政要將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安排;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之後全部用於廉租住房建設;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不低於10%。實行實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房源,主要在普通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項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也可以由政府投資收購或將直管公房轉化為廉租住房。省級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對實施廉租住房制度困難的地區,省財政給予補助;對廉租住房年度計劃、資金落實情況好的地區,省財政給予獎勵。
通過加大廉租住房保障力度、增加經濟適用住房供給、加快城市棚戶區(危舊房、筒子樓)改造,到2011年底,山東將基本解決現有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2009年、2010年山東每年為低收入家庭提供不少於5萬套經濟適用住房。積極推廣在普通商品住房小區中配建經濟適用住房的模式,實行相對分散建設。有條件的城市,也可以採取發放貨幣補貼的方式,支持低收入家庭通過市場選購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