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會公佈“五個嚴禁”的規定。這“五個嚴禁”,直指當前影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潔最為突出的問題: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禁插手過問他人辦理的案件;嚴禁在委託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嚴禁洩露審判工作秘密。
在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最高人民法院經過認真查找,發現少數法官在“請托説情之風”的影響下,利用職權辦理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正是當前影響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潔最為突出的問題。為解決這一突出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五個嚴禁”。
據悉,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凡違反“五個嚴禁”規定之一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紀律責任直至刑事責任;從事審判、執行工作的,一律調離審判、執行崗位,聘用制工作人員也要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還要求各級法院儘快公佈具有24小時自動接聽功能的舉報電話。另外,上級法院還將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對下級法院貫徹落實“五個嚴禁”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倪壽明説:“只要是實名舉報,我們一定有舉必復,而且要在查辦和處理的第一時間答覆舉報人。請媒體幫我們把舉報電話公佈一下:010—67556131、67556132,今起開通。”(吳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