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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對3家保險公司産品銷售違規行為進行通報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2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記者毛曉梅、王文帥)中國保監會12日發佈公告,對近來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3家保險公司産品銷售違規有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通報稱,近來在監管工作中發現: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常無憂日常看護(B款)個人護理保險”時,違反保監會有關産品的監管規定,在備案産品內容之外,以“滿期客戶忠誠獎”的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瑞福德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福滿堂”健康護理服務計劃時,違反保監會有關産品的監管規定,在備案産品內容之外,以“健康體檢金”名義給客戶附加利益;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銷售“陽光普照兩全保險(分紅型)”時,違反保監會有關壽險公司贈送保險的規定,違規向客戶贈送保額,事實上擅自改變條款費率。

    通報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保險法和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性質嚴重。對於公司及行業而言,大量銷售此類産品可能造成公司財務虧損,並引發償付能力下降或不足,在滿期集中給付時還可能帶來較大的現金流風險。此類違規做法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影響了行業形象,違背了壽險經營規律,並有可能引發潛在的金融風險。

    通報稱,保監會已依照保險法和有關監管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為進行了嚴肅處理,包括對違規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管談話,對公司下發監管函,責令停止違規業務,進行整改,並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等。保監會還將視違規公司的整改情況做進一步處理。

    通報強調各公司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保險法和保監會有關監管規定,以科學發展觀精神為指引,促進我國保險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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