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月14日電(記者 楊霞)“由於其脂肪酸組成不符合標準規定,不能稱為花生油,只能稱為食用調和油。”廣東省質監和工商部門在14日舉行的食品安全新聞發佈會上,公佈對春節應節食品的監管抽查情況,多個批次花生油摻假的情況被曝光。
近期,廣東省質監局共抽查花生油88批次,內在質量合格72批次,批次合格率為81.8%。不合格項目主要為脂肪酸組成、相對密度和黃曲霉毒素B1。
廣東省質監局食品監管處處長張欣説,抽查不合格的花生油樣品中,6批次脂肪酸組成不合格,1批次相對密度不合格。他表示,脂肪酸組成(油酸、亞油酸、亞麻酸、棕櫚酸)和相對密度都是花生油的特徵指標,其反映了花生油的純度,如果花生油中摻入其他食用植物油,則其特徵指標會偏離標準範圍,摻假越多,比例變化越大。
另外,有10批次黃曲霉毒素B1不合格。花生油的主要原料為花生,花生容易感染黴菌而分泌黃曲霉毒素B1。“個別小企業和小作坊為降低成本,使用劣質花生原料壓榨生産花生油,導致該項目不合格。”張欣説。
廣東省工商局在去年第4季度,共抽查了廣州、韶關、梅州、惠州、江門、陽江、雲浮等7地市流通領域47家商場、超市、批發市場、個體經營戶所經銷的食用植物油、動物油150批次,內在質量合格103批次,內在質量合格率為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