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0日電(記者 錢春弦)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20日受權公告,河北等12個省(區)成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第二批開放區域。
公告稱,2008年7月18日,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在13個省(市)實施以來,旅遊業務有序開展,總體運行情況良好。赴臺旅遊的實施,實現了兩岸雙向旅遊往來,促進了兩岸旅遊業的共同繁榮與發展。
公告説,最近,兩岸客運包機航點已從5個增加到21個,這為兩岸人員往來提供了極大便利,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業務的擴大開放創造了有利條件。鑒此,增加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共12個省(區)為大陸居民赴臺旅遊第二批開放區域,並自公告之日起執行。
公告稱,大陸居民赴臺旅遊開放區域擴大後,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還將進一步做好包括增加赴臺旅遊組團社在內的各項工作,保障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健康有序開展。
據旅行社報名情況 春節間大陸赴臺遊客將破萬人
新華社北京1月19日電(記者 岳瑞芳)台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理事長姚大光日前在北京表示,根據大陸目前允許經營赴臺遊業務的33家旅行社的報名情況看,1月24日至30日春節期間,大陸將有超過1萬人赴台灣旅遊。
姚大光在參加“《暢遊台灣》——台灣旅遊觀光及相關産業北京推介會”時説,自對大陸居民開放赴臺遊以來,大陸旅行社和遊客反應積極。台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總會的調查顯示,從2008年7月4日赴臺遊首發團啟動以來,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大陸以觀光名義申請赴臺遊的居民已達61000人次,日均遊客量超過300人次,遊客滿意率高達90%以上。詳細>>>
台灣行政當局放寬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的部分限制
新華社台北1月19日電(記者 李凱 王妍)台灣行政當局有關部門近日修正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規定,放寬了大陸游客赴臺的限制。
臺“觀光局”19日介紹説,本次修正的重點包括:申請對象由“在大陸地區有固定正當職業或學生;或有等值2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上之存款,並備有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出具之證明等情形之一”,增補了“大陸居民僅需持大陸地區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即可申請來臺觀光”的條件;最低組團人數從10人以上調降為5人以上;在臺停留期間從10日延長為15日。另外,調降台灣旅行業保證金額度從新台幣200萬元降為100萬元,旅客逾期停留行蹤不明每1人扣繳的保證金額度從新台幣20萬元調降為10萬元。臺“觀光局”自19日起3個月內受理業者申請發還保證金作業。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