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烏魯木齊1月21日電(關俏俏)新疆2009年在全區推行醫德醫風考評制度,以加強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建設,進一步保障患者權益。
據了解,考評工作將依據自治區衛生廳下發的《自治區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實施辦法(試行)》進行。從救死扶傷、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權利、為患者保守醫療秘密、廉潔行醫等7個方面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考評,並以自我評價、科室評價、單位評價的形式每年開展一次。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廳負責人説,考評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較差四個等級,並設立了加分和扣分項目。考評成績將與醫務人員的提薪、晉陞、評先等直接挂鉤,結果也將記入醫務人員醫德檔案並進行公示。對醫德醫風“差”者將進行批評教育,取消該年度的評先資格。連續兩年被評為“較差”等級的人員將作緩聘、低聘或解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