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3日電(記者 岳德亮)為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浙江省委、省政府近日決定把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須將殘疾人工作列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內容。
關心殘疾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浙江省現有312萬殘疾人,涉及全省五分之一的家庭。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但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清醒地看到,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為殘疾人提供服務能力還不能滿足殘疾人服務需求。
根據浙江省的決定,全省將按照普惠加特惠、重點保障和特別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專項制度安排相結合的原則,將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納入城鄉社會就業、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體系;將殘疾人分別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不斷擴大保障覆蓋面,逐步提高保障標準,適度增加保障內容。其中,貧困殘疾人將被列入城鄉醫療救助、惠民醫療的重點對象。
同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免費為孤殘和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治療。將農村殘疾人優先納入農村困難群眾住房救助對象,符合條件的城市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對象,提供實物配租,減免租金或優先購房。
浙江省委、省政府的目標是,力爭到2012年,全省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切實保障,有適應指徵貧困殘疾人的助明、助聽、助行等康復需求得到基本滿足,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基本納入集中托養、日間照料或居家安養,使殘疾人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和康復服務,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