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哈爾濱1月30日電(記者徐宜軍)為了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影響,黑龍江省近日出臺政策,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緩繳社會保險費,並階段性降低企業4項社會保險費率,幫助企業平穩渡過難關。
根據規定,統籌地區在確保年度內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基金不出現缺口的情況下,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困難企業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緩繳申請,經當地勞動保障、財政部門審核,當地政府批准,報省政府備案後,可以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09年之內,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為了保障緩繳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及時補繳,企業將與經辦機構簽訂緩繳和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協議,並提供擔保、抵押。在核準的緩繳期限內,企業和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與此同時,在確保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待遇水平不降低、社會制度平穩運行等前提下,統籌地區還可在2009年內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