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2月2日電(記者劉曉莉)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日前出臺《廣西壯族自治區就業促進辦法》。這個辦法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後勤服務崗位應當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
這個辦法規定,以下公益性崗位,同樣須優先安排符合崗位要求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如公共設施的管理、維護所需崗位,政府及其部門組織社會公益活動所需崗位以及其他一些公益性崗位。
殘疾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記失業、登記失業連續12個月以上以及其他難以實現就業的情形,均屬於就業困難人員。
辦法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擴大就業放在經濟發展的突出位置,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方針,多渠道擴大就業。
這個辦法將於2009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