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記者崔清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2日與高檢院副檢察長、政治部主任、中央紀委駐高檢院紀檢組組長一一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在召開的高檢院機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大會上,曹建明表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召開這次會議並簽訂責任書,就是按照黨中央的要求,深入紮實地抓落實,促使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對所管轄範圍的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負起責任。
他説,加強高檢院機關反腐倡廉建設是維護檢察機關形象、提高執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全體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堅持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真正經受住長期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考驗。
曹建明特別指出,一些黨員幹部作風不正的問題仍然存在,主要表現為宗旨意識不強;理論學習不認真、不紮實;事業心、責任心不強,對工作敷衍應付;個人主義嚴重;紀律觀念淡薄;違紀案件時有發生。因此,他要求高檢院機關各部門、各級領導幹部對此必須高度重視,深挖産生問題的原因,突出重點,全面整改,堅決抵制歪風邪氣,大力弘揚新風正氣,把高檢院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他要求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同時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要進一步明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高檢院機關和各部門工作的整體部署,紀檢監察部門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形成齊抓共管、狠抓落實的工作合力。
會上,高檢院領導還分別與分管部門負責人簽訂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