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0日電(記者 樊曦)去年是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全面實行當期監督的第二年。在日前舉行的國務院國資委監事會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國資委副主任孟建民表示,監事會一年來牢牢把握出資人監督定位,深入探索實踐當期監督,嚴查違法違紀行為,有力地促進了國有資産保值增值工作。
孟建民説,作為國有資産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出資人監督的重要形式,監事會在日常監督工作基礎上,以財務監督為核心,深入開展集中檢查,有效地維護了國有資産安全,促進和規範了企業管理,為出資人提供了重要的企業信息。
據統計,2008年監事會向國務院和國資委提交2007年度監督檢查報告144份。報告共揭示有關企業經營和財務管理、內部控制、改制重組、收入分配等方面的重大事項與問題285項,查出違法違紀違規案件線索27件、涉及金額331億元,跟蹤以前年度報告揭示的重大事項149個。
據了解,從2007年開始,監事會由當年檢查企業上年度情況逐步調整為監督檢查當年情況,實行當期監督。為了提高當期監督的及時性和有效性,監事會不斷改進監督方法。僅去年一年,監事會就列席企業會議1860次,撰寫季度(月度)報告576份,強化了對企業內控、重大決策以及資本運營、投融資、産權變動等重大事項的監督。
與此同時,監事會加強了對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情況、財務信息真實性、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企業負責人經營行為的檢查,加強了對出資人關注的企業領導人選用、利潤分配、業績考核、薪酬和職務消費、非主業和高風險投資、改制重組、試點企業董事會運作、持續發展能力的監督。
據介紹,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監督是以財務監督為核心,以企業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合規性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為重點,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有資産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的財務活動及企業負責人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確保國有資産及其權益不受侵犯。目前,監事會共設有60個辦事處,每個辦事處平均有5名監事,負責2到3家中央企業的監督工作。
此外,監事會注重利用相關監督力量和成果,與企業內部監督部門和仲介機構密切合作,監督合力不斷增強。尤其是有效利用仲介審計力量,將監事會關注的重大問題納入其審計內容,了解和跟蹤審計進程,參考和利用其審計結果。檢查期間,監事會與會計師事務所溝通近400次,監督效率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