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12日電(記者李舒)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12日上午發佈,因涉嫌危險物品肇事罪,央視新臺址建設工程辦公室主任徐威等12人已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記者從相關方面了解到,與徐威同時被拘留人員為:3名央視新臺址現場工作人員和8名煙花公司工作人員。央視新臺址燃起大火後,徐威隨即被帶到朝陽公安分局呼家樓派出所,負責現場燃放禮花的湖南瀏陽三湘煙花製造公司8名工作人員遺棄了燃放禮花彈的玻璃鋼筒和21發尚未燃放的禮花彈後逃離現場。警方追趕至廊坊,將8人攔截後帶回北京。
初步調查顯示,負責現場燃放煙花的三湘煙花製造公司具備燃放A級禮花的資質,但燃放活動未得到北京市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准。據悉,現場準備燃放的禮花彈達700余發,總價值達百萬元,事發時大部分禮花彈已經燃放,僅剩下21發。
根據我國“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國家標準”,煙花爆竹被劃分為四個級別,從高到低依次為A、B、C、D。其中A級為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産品。從2006年春節開始,北京對煙花爆竹由“禁”改“限”,對煙花爆竹實施限時、限地、限品種的燃放,根據北京市規定,A級煙花爆竹禁止在全市銷售和燃放,如特殊情況需要燃放的須經過北京市相關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