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鄭州2月22日電(記者 李麗靜)為優化經濟環境、為企業“光服務不添亂”,河南省政府要求,今後,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對企業要做到“十不準”。
記者從河南省政府獲悉,這“十不準”是:不準利用任何形式干擾企業正常經營;不準向企業亂收費;不準對企業隨意罰款、超標準罰款;不準對企業違規檢查、多頭檢查、重復檢查;不準利用行政管理職能向企業集資和攤派;不準將無償服務變為強制有償服務;不準要求企業參加不必要的會議、培訓、學術研討、評比達標等活動;不準強制企業購買指定商品、訂購書報刊物以及向企業拉廣告;不準無償使用或變相佔用、扣押企業財物;不準以服務的名義變相加重企業負擔。
據悉,為促進政府機關依法行政,2010年年底前,河南省將建成覆蓋省、市、縣三級的全省行政效能電子監察系統。如果政府機關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處罰不合理,“電子監察”可以隨時監控並預警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