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2月22日電(記者王駿勇)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江蘇日前出臺新政,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考研時將加10分,自願到蘇北基層單位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本科畢業生,將返還學費。
據悉,江蘇2009年畢業生達到45.9萬人,為實現年終就業率達90%以上的目標,江蘇省政府出臺一系列新政。其中,將實行學費代償政策,對自願到蘇北縣級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政府駐地)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費將由省級財政返還80%,其餘20%由接收地縣級財政返還。
同時實行就業補貼政策。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並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此外,還將實行選聘招錄優惠政策。參加一些專門項目的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後留在當地就業,今後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將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畢業生。鄉鎮(街道)公務員招錄將加大到鄉村工作的畢業生力度,鄉鎮機關拿出一定職位,專門招考選聘到村任職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縣以上黨政機關每年將拿出不低於30%招錄公務員的職位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並逐年加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