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5日電(記者李亞傑)為貫徹落實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的部署和要求,促進廉政勤政建設,監察部近日下發通知,對2009年的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作出安排。通知要求,各級監察機關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把推動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放在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的突出位置,找準職能定位,突出工作重點,強化監督檢查,維護政令暢通,促進依法行政,推動科學發展,為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提供有力保證。
通知要求,要加強執法監察,推動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要加強對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涉及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地區,以及投資規模大、影響面廣的重點項目,集中開展監督檢查。重點檢查有關地方是否認真落實中央的政策措施,工程項目規劃、立項是否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和中央規定的投向,工程項目審批和建設程序是否依法合規,項目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是否規範透明,工程建設是否安全合格,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現象。
加強對節約集約用地工作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牽頭組織有關部門繼續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重點對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新上項目用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與國土資源等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大查辦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力度,嚴肅查處非法批地、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擅自變更規劃獲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促進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
加強對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會同環保等部門對各地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項目執行節能減排政策情況進行檢查,防止和糾正違規審批或核準立項,特別是借機上馬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等問題。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督促有關部門和地方認真落實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重點湖泊污染治理要求,集中整治飲用水源地環境違法違規等突出問題。對社會影響較大、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基層查處阻力較大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掛牌督辦,跟蹤督查。
加強對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對廉租住房計劃落實、棚戶區改造工作、中央補助資金使用、工程建設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著力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及時糾正和處理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促進中央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加強對安全生産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結合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切實落實監管責任,杜絕安全隱患,促進安全發展。加強生産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強化責任追究。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重特大事故,以及瞞報、謊報事故和事故背後的官商勾結、權錢交易、違規投資入股等違紀違法問題,要堅決查處,嚴肅處理。充分發揮生産安全事故責任追究溝通協調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督促責任追究落實到位。
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治理腐敗工作。認真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健全舉報投訴處理和案件線索移送機制,嚴肅查處違反招標投標規定的案件。認真治理房地産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堅決糾正城鄉規劃管理不規範、監管不到位,以及對容積率的調整搞“暗箱操作”等問題,著力遏制房地産開發領域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認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礦産資源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積極推進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注意發現和查處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中的違法違規問題,保護農民合法權益。開展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審批探礦權和採礦權等問題。
通知要求,要加強效能監察,促進政府機關改善行政管理、提高執行力和公信力。要加強對行政機關特別是監管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繼續深化對《行政許可法》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環保項目評審、安全生産監管、建設工程管理、土地和礦産資源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審批權、評審權、執法權的監督,堅決糾正“重審批、輕監管”等問題,對監管不力、玩忽職守的,要嚴肅追究責任。繼續開展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規範行政裁量權工作,強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
推動行政服務中心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按照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督促和協助有關部門加強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設,完善功能,規範管理,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積極推動建立崗位責任、首問負責、限時辦結、服務承諾等管理制度,抓好行政效能投訴受理工作。拓展電子監察的範圍和領域,從行政許可行為的監督逐步向行政處罰、行政徵收等方面延伸,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網上監控,促進政府管理創新。
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動政府績效管理工作,探索建立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價機制,完善績效考評方式。推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加大對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等行為的問責力度。認真總結經驗,逐步完善行政問責的相關制度和措施,把嚴格責任追究與加強警示教育結合起來,真正收到“問責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通知強調,各級監察機關要突出工作重點,把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工作放在全黨全國工作大局中來謀劃,貫穿落實科學發展觀這條主線,統籌考慮安排,合理擺布力量,確保重點工作取得實效。要找準職能定位,切實發揮監察職能作用,與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做到各盡其責、齊抓共管。要改進監督方式,善於把握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有效開展監督檢查的方式方法,提高監督的整體效能。要加大問責力度,嚴肅處理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貫徹落實中央政策措施不力、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特別是因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要實施嚴格的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