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熊振林(前中)在二審法庭上。當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隨州中院對湖北隨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殺人案進行二審。兩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本案將經合議庭評議,然後提交湖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擇日另行宣判。2009年1月4日,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發生一起特大兇殺案,熊振林殺死8人後潛逃。2009年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漢被警方抓獲。2009年2月9日,湖北省隨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後熊振林提出上訴。新華社記者 程敏 攝
2月27日,熊振林在二審法庭上。新華社記者 程敏 攝
2月27日,熊振林在(左)二審法庭上呈遞“悔過書”、“特別申明”等材料。新華社記者 程敏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