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3月1日電(記者 岳德亮)為加強對氣象災害的防禦,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杭州市政府決定,從3月1日起,氣象主管機構須向農村、學校、社區和企事業單位普及氣象災害防禦知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氣象災害防禦知識納入中小學校教學計劃。
杭州市瀕海沿江,季風氣候明顯,是颱風、雷暴、大霧、冰雹等氣象災害,以及洪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氣象次生、衍生災害易發區。據歷史氣象資料統計:平均每年影響杭州的颱風有2個以上;年均雷暴日數43天;年高溫日數最多達53天,極端最高氣溫為40.3℃;市區平均大霧日數為19天。
杭州市政府發佈的《杭州市氣象災害防禦辦法》規定,從今年3月1日起,城市居民自治組織、村民自治組織應當確定氣象災害防禦工作人員,學校、醫院、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建築工地、危險化學品生産經營企業等易受氣象災害影響的單位應當編制氣象災害防禦應急預案,建設必要的氣象災害防禦設施,並保證其正常運行。
同時,市、區、縣(市)政府要根據本地區需要在人口密集區、交通幹線、風景名勝區建設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播發設施,或者利用現有的電子顯示屏、語音傳播設施等播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市、區、縣(市)政府根據氣象災害的危害程度,可以採取交通管制,決定停産、停工、停課等應急處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