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9日電(記者 杜宇)記者9日從安全監管總局獲悉,安全監管總局近日發出通報,公佈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結果,要求持續深入開展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杜絕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産煙花爆竹現象。
通報説,本次抽檢共抽查了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陜西12個省(區、市)的373家煙花爆竹生産企業和230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抽檢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2891個批次。
抽檢出江西、河南、湖南、廣西、四川5個省(區)的22家煙花爆竹生産企業生産的32個批次産品,河北、內蒙古、黑龍江、江蘇、江西、河南、湖南、廣西、四川、貴州、陜西11個省(區)的49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經營的88個批次産品存在違規使用氯酸鉀問題。
另外,重慶市未查出有違規使用氯酸鉀的煙花爆竹生産企業和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經營企業。
通報指出,這次抽檢的結果表明,部分生産企業仍在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違規比例明顯高於生産企業。從批發企業的産品購銷合同、記錄及産品包裝標識來看,經營環節發現的含氯酸鉀煙花爆竹主要産自湖南、江西、廣西、四川。
針對本次抽檢結果及其反映出的問題,安全監管總局要求,嚴格依法查處違規企業。對尚未構成吊銷許可證情節的違規企業,除了按規定處罰外,還要將其納入安全生産“黑名單”,加強監管。嚴肅追查違規企業的氯酸鉀及煙花爆竹來源,認真落實深化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