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拉薩3月10日電(記者拉巴次仁、薛文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日前發佈的《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書説,2008年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達到3176元,自1978年以來年均增長10.1%。
西藏自治區統計局統計數據顯示,西藏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在1978年為175元,這一數字在30年間增長了18倍。
《西藏民主改革50年》白皮書説,民主改革前,西藏農牧民沒有生産資料,幾乎終身負債,根本談不上純收入。美國藏學家譚·戈倫夫1940年對藏東地區的一項調查表明:38%的家庭從來沒有茶喝,51%的家庭吃不起酥油,75%的家庭有時不得不吃和牛骨頭一起煮的、與燕麥麵或豆面摻和在一起的野草。
民主改革,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始終把改善農牧民生産生活條件、增加農牧民收入作為首要任務,堅持和完善“三個長期不變”,即在農區實行“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在牧區實行“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和“草場公有,承包到戶,自主經營,長期不變”,同時提出並大力實施了以安居樂業為重點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確保農牧民收入持續穩定增收。
2008年,西藏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12482元,比1978年的565元增長21倍。
30年前,當拖拉機第一次進入西藏農村時,藏族群眾還十分好奇。如今,傳統的耕作方式正逐漸被轟鳴的拖拉機、收割機、脫粒機等農機作業所代替,許多農牧民已不再滿足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傳統生産生活方式,農牧民購買拖拉機或汽車已不再稀奇。
農牧民收入的持續增長為提高農村的消費水平創造了條件,農牧民的消費結構也由以往的生存型消費向發展型、享受型消費轉變;同時,農村精神文化生活也不斷豐富,農牧民的生活質量日益提高。
白皮書説,民主改革前,西藏90%以上的人沒有自己的住房,農牧民居住條件極差,城鎮居民人均不足3平方米。當時的拉薩城區僅有2萬人,而城周圍居住在破爛帳篷裏的貧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戶人。而今,西藏人民的居住條件得到了巨大改善。通過推進新農村建設、實施安居工程,已有20余萬戶、近百萬農牧民住進了安全適用的新房。2008年,農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22.83平方米,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達到33平方米。
目前,西藏從城市到農村都已初步建立起社會保障體系。2008年西藏“五保戶”的供養標準達到1600元。2006年西藏人均收入低於800元的農牧民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國率先建立了農牧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