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湖北一家水泥公司在武漢光谷産權聯合交易所競價獲得首筆二氧化硫排污權,湖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的序幕由此拉開。湖北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説,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將在全省逐步推行。
這位負責人介紹,排污權交易是指在滿足環境容量條件下,確立合法的排污權利,允許它像商品一樣買賣,最終達到控制污染物總量的目的。近年來,通過對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的治污成本評估,湖北省確定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交易基價分別為2000元/噸和1600元/噸,主要通過武漢光谷聯合産權交易所完成轉讓。當天,共有11家企業參與排污權交易競逐。湖北一家水泥公司以2000元/噸的價格,成功競得首筆二氧化硫排污權。當天,完成化學需氧量排污權交易量86.5噸,最高價為2680元/噸;完成二氧化硫排污權交易量413.18噸,最高價為2000元/噸。單筆交易最高增值34%,交易總金額95.6萬元。
據了解,湖北省企業初始排污權以2008年10月為分界點,此後由國家和省環保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凡是需要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將實行有償分配。
湖北省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強調,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是用市場經濟手段解決環境問題的有益探索,也是國際上慣用的做法,但並不意味著企業只要有錢就可以任意排污。比方説,一個企業一年的化學需氧量排放指標是100噸,但企業通過排污治理後,只會排放60噸,節余的40噸指標可以轉讓獲利。隨著市場調節,排污權價格將遠遠高於治污成本,迫使企業自覺推行節能減排。而且,當排污權指標緊張時,企業花再多的錢也可能買不到。如果超標排放,企業將面臨停水、停電、停産等懲罰。長遠看,在市場競爭中,那些排污大戶將處於不利地位,最終面臨被淘汰的危險。(張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