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近6年來,在優化裝備結構、提高農機化發展水平、拉動農機工業發展、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等方面作用顯著。
補貼對象
向大戶和專業合作組織傾斜 未獲補貼農民也可間接受惠
我國人均耕地不到1.4畝,戶均耕地僅為7.6畝,且農民收入低,自我積累能力弱。這樣的國情決定,每家每戶都買農機,既不經濟也沒必要。如果無論誰買農機都給補貼,買什麼樣農機都給補,幾年下來,可能會造成能耗增加,污染嚴重,機具利用率下降,收益降低,不僅不會促進農機化水平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還會影響農機化發展和農業綜合生産能力提高。
我國農民購買價值較高的大中型機具不僅是為自家服務,更重要的是開展社會化作業,為周邊無機戶服務,提高機具利用率。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後,農民購機成本降低,也將間接降低農機作業成本,遏製作業價格上漲或降低農機作業價格。因此,沒有直接得到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民,也能間接享受到農機補貼實惠。
補貼對象根據申請補貼的先後排序或農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確定。同時也明確了優選條件:一是農機大戶、種糧大戶;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包括農機專業化組織);三是配套購置機具的(購置主機和與其匹配的作業機具);四是列入農業部科技入戶工程的科技示範戶;五是“平安農機”示範戶;六是奶農專業合作社、奶畜養殖場所辦生鮮乳收購站、乳品生産企業參股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
補貼方式
差價購機減少農民支出成本 省級財政集中結算有利監管
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實行的是省級財政集中支付制,它是指中央補貼資金只下達省級財政部門,不再向下撥付,省級財政部門審定農機化主管部門定期出具的補貼資金結算確認清單後,直接將補貼資金支付給相關企業或供貨方。農民實行差價購機,憑與縣農機局簽訂的補貼協議,向相關企業或供貨方繳納扣除補貼額後的差價款,就可提貨。
補貼資金省級集中支付,農民實行差價購機的方式,與讓農民先全價購買機具再給補貼的方式相比,有以下四方面好處:一是可減少農民的支出成本。農機價格較高,補貼的主要機具多數在5000元以上,有的達到幾十萬元。二是便於資金監管。補貼資金只下達到省級財政,不再向市縣下撥,減少資金運作環節,降低補貼資金被擠佔、挪用的可能性。三是防止套取國家補貼資金。農民全價購買機具,後憑發票報銷的做法,實踐證明問題較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假發票虛假購機,合謀套取補貼資金。四是減少監督成本。從操作上講,我國農村有的縣東西跨度就有200多公里,如果實行農民先全價購機,憑發票報賬,事後再對農民補貼購置的每台機具逐臺核定,工作量太大,監督成本太高,難以實施。
操作方法
多方面協同核對把好關 防止弄虛作假套取資金
按照現行的操作方法,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有7項主要工作,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有10項主要工作,企業還要統計匯總補貼銷售情況,這些工作需要依次完成,一步也不能減少。每項工作都有它的作用,如在區域內公佈補貼政策和目錄,是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受理並指導農民填寫申請,是保障農民平等的申請權利;根據科學確定受益者,是保障公平公正;對初選受益者張榜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是保障公開;與享受補貼的購機者簽訂購機補貼協議,是作為兌現補貼的依據;對農民購機情況進行核實匯總,是結算和供貨依據;對已購買的機具進行編號噴漆,建立檔案,是加強機具監管的需要。
為防止弄虛作假套取資金,在結算環節,不僅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要將當地農民補貼購機情況核實匯總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同時還要求企業要將補貼銷售機具情況匯總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兩方面所報材料完全一致,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才予申請辦理結算,最後省級財政對結算清單還要進行審核。
農機質量
公開選型程序和評審標準 企業指定補貼産品經銷商
農業部在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工作中,在做到確保農民得到實惠的同時,高度重視為農機企業創造公平的環境。一是規範選型。公開選型程序和評審標準,嚴格部省兩級選型制,嚴禁省級以下搞層層選型。不允許各省區市按企業刪減、取捨産品。二是企業推薦經銷商。強調由企業自主指定補貼産品經銷商,實現權責利一致,增強企業對經銷環節的控制力。三是總體執行30%補貼比例的基礎上,推進等額補貼。對同品種、同規格檔次的不同廠家生産的機具,實行統一定額補貼。在等額補貼情況下,産品只有靠過硬的技術性能、良好配置、優良服務、合理價位贏得市場,吸引農民,達到扶優扶強目的。四是加快補貼資金結算。農業部、財政部年度補貼實施方案規定,各省區市要高度重視與企業的資金結算工作,及時結算補貼資金,要力爭2個月結算一次,保證做到至少每季度結算一次。五是嚴禁向企業亂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