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太原4月8日電(記者晏國政)為保持對森林防火的高壓態勢,山西省今年以來對森林火災相關責任人及肇事者進行嚴查重處。據山西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前通報,截至目前,這個省對春防以來發生的20起涉火案件,已追究33名相關責任人責任,懲處火災肇事者16人。
盂縣今年以來頻發火情,省監察廳立案查處,對9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問責。陽曲縣3月16日發生森林火災,紀檢監察部門迅即立案調查,于3月23日對引發火災的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山西省同時加大了森林火災案件的偵破,對火災肇事者進行快速從重處理。陽曲縣“3·16”森林火災發生後,公安快偵、檢察快訴、法院快處,對火災肇事者郭拴梅立即拘捕,追究刑事責任。興縣“4·4”火災,肇事者于當日放火後潛逃,公安部門快偵快破,于4月5日將犯罪嫌疑人抓捕歸案。與此同時,晉中市、陽泉市、太原市等地對所有火災肇事者進行了公開審理,並召開公處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