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瀋陽4月9日電(記者陳夢陽)記者從遼寧省政府了解到,遼寧省今後將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並實行行政復議首長負責制。
遼寧省政府法制辦行政復議處處長唐革非介紹説,遼寧省日前剛剛公佈了新修訂的《遼寧省行政復議規定》,此次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修訂案主要體現在便民、強化行政責任以及強調和解制度等幾個方面。
修訂後的規定增設了行政復議機關責任條款:“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建立健全行政復議工作責任制,實行行政復議首長負責制。”
在原規定中,“對省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只能“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而新規定明確“申請人對經國務院批准實行省以下垂直領導的部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唐革非表示,這一新規定給了群眾更多的選擇權。
此外,新規定還強調,對已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應當指定兩名以上辦案人員共同審查。據了解,遼寧省此前在相關文件中對此有過明確規定,此次將其添加為地方性法規的條款,旨在強化辦案透明度,維護行政復議的公正性。
新規定還強調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要求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案件,應當注重依法運用調解手段化解行政爭議,努力實現案結事了。
2008年,遼寧省各級政府部門共受理行政復議58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