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5月20日電(記者吳俊)受金融危機影響,深圳不少企業生産與銷售的季節性明顯增強:沒有訂單時工人很閒,有訂單時加班較多,傳統的8小時標準工時制已無法統一衡量所有工作崗位。記者20日從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適應新狀況,深圳從5月開始正式實施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施範圍包括企業、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
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李滔介紹,《深圳市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管理工作試行辦法》已于5月13日起施行,該辦法改變了過去特殊工時制僅適用於企業的狀況,將範圍擴展到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目前深圳已有1000余家單位成功獲得了審批,于5月正式實施新的工時制度。
李滔説,對於受季節性影響較強的企業而言,特殊工時制保證了員工在閒時有較高的收入,而在忙時企業不會頻頻被迫提高加班費,從而減少因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不明確而産生的勞資爭議。
實施特殊工時制度以後,是否仍需要支付員工加班工資?《試行辦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任意擴大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適用範圍,不得隨意延長員工的工作時間、不支付員工的加班工資。規定員工一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每月為166.64小時,半年為1000小時,全年2000小時,超過上述標準的加班時間,平常按1.5倍工資、節假日按3倍工資補貼。
在此次實施的特殊工時制中,機關單位也被納入進來。李滔説,這主要是針對機關單位中的僱員,這批人由於自身工作崗位特點,如旅遊、製造、倉儲物流等崗位無法統一採用固定工作制,而機關人員仍採用8小時標準工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