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5月22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委近日決定進一步創新行政管理體制,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積極向“兩頭”延伸。
通過全面推進擴權強縣改革,進一步增強縣級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浙江省委指出,全省要積極推進擴權強縣向“兩頭”延伸,加強市一級統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整合公共資源等職能,設區市要積極探索擴權強區改革,擴大中心鎮部分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即探索擴權強市、設區市擴權強區和縣(市)擴權強鎮改革,進一步激發發展活力。
改革開放以來,浙江省曾先後於1992年、1997年、2002年、2006年和2008年五次出臺政策措施,開展強縣擴權改革,力促縣級政府轉變職能,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
在2008年底啟動的改革中,浙江省採取兩種擴權形式進行,一是繼續深化義烏試點改革,在保留原有524項擴權事項的基礎上,新增下放與經濟社會管理密切相關的94項事項;二是其他縣(市)同步擴權、分步到位,下放經試點行之有效、各縣(市)有條件承接的擴權事項349項,加上新增下放的94項,共計下放443項經濟社會管理事項。
而在2007年,素以塊狀經濟著稱的浙江省在“強縣擴權”的基礎上開始明確推進“強鎮擴權”,列入“十一五”中心鎮培育工程的省級中心鎮就有141個。對於這些中心鎮,浙江省賦予其部分縣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強化中心鎮政府農村科技、信息、就業和社會保障、義務教育、公共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