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5月28日電(記者 孔博)記者從27日召開的廣東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廣東將在年內試點政策性租賃房制度,解決既不符合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享受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群體的住房問題,並力爭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區全面推行。
會議透露,對於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條件、又買不起商品房的群體,如機關單位新參加工作人員、城市房屋拆遷戶等,有條件的城市可在2009年內通過新建、購買或利用騰退公房等方式,為其提供政策性租賃房。政策性租賃房的租金將低於市場水平,讓承租者承擔得起。廣東將選擇部分城市進行試點,並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力爭到2011年在珠三角地區率先全面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制度。
會議還透露,廣東將爭取用3年時間基本解決全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及棚戶區改造問題,即從2009至2011年基本解決7萬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問題,基本解決9.18萬戶現有林區、墾區、煤礦等棚戶區居民住房的搬遷和危房維修改造問題。其中2009年將新增廉租住房保障3.3萬戶、墾區危房改造5.38萬戶等,並啟動省屬煤礦區危房改造工作。
同時,廣東將爭取用5至8年的時間,基本完成農村泥磚房(茅草房、危房)改造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