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石家莊6月2日電(記者王民)河北省日前出臺《關於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預警制度的通知》規定,根據上半年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全年減排目標有可能完不成的設區市和重點單位,如果沒有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有關政府領導將被告誡談話。
據介紹,河北省環保廳將根據季度調度或半年核查情況,對完成污染物減排量不足計劃減排量50%,或重點減排工程進度不足計劃進度50%的;環境監測結果顯示環境質量惡化的;由於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快速增長等原因引起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同比增長30%以上的;國家或省級環保部門檢查中發現減排項目特別是轄區污水處理廠、燃煤電廠煙氣脫硫工程不正常運行,被扣罰項目減排量50%以上的,可能影響全年減排目標完成的設區市實施污染物總量減排預警。
河北的《通知》規定,對沒有及時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或企業限批,同時以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文對其實行黃牌警告,並對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告誡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