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6月4日電(記者楊玉華)安徽省物價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進一步提高和推進收費政策透明度,做到收費必公示,未公示或公示內容與收費依據不符的不得收費。
為切實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實現保增長、保民生、保企業的目標,安徽省物價部門將在全省全面推進收費公示全覆蓋,明確各收費單位為收費公示的責任主體,做到誰收費誰公示,未公示不收費。當前重點落實涉及企業和農民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收費公示,確保各單位公示的項目、標準與收費許可證或有關文件規定相一致,嚴禁將各種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
各地要在繼續完善收費明白卡、收費監督卡、收費登記卡等收費卡、證基礎上,突破單純公佈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公示形式,集政策宣傳解釋、目錄標準依據、監督管理投訴為一體的多功能收費公示形式和方法,做到收費公開透明,交費清楚明白,管理依法規範。
據悉,安徽省物價部門將加強對收費公示的監督檢查,對消極對待、落實不力,不能按要求進行收費公示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整改;對公示後,不按公示項目和標準收費,或有自定收費項目、標準等亂收費行為的部門和單位,一經查實,嚴肅處理。